皮阿诺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珠海鸿禄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马礼斌向珠海鸿禄转让上市公司1352.44万股股份(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7.25%)不再执行,《股份转让协议》和《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第二次协议转让的相关约定自始无效。双方确认对第二次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不会就该事宜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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