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7日收盘,华强科技(688151)报收于16.44元,上涨0.98%,换手率1.15%,成交量1.17万手,成交额1888.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华强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403.79万元,占总成交额21.38%。
- 公司公告:华强科技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 股东大会:华强科技将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华强科技2024-11-27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3.79万元,占总成交额21.38%;游资资金净流入174.54万元,占总成交额9.24%;散户资金净流入229.25万元,占总成交额12.14%。
公司公告汇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天职国际、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无异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2日14点30分
- 召开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499号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2日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1: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1日9:00-17:00。
- 登记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499号董事会办公室。
- 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1)、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2月11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其他事项
-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 会议联系方式:
- 电话:0717-6347288
- 传真:0717-6331556
- 联系人:赵晓芳、宋琰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人
- 2023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 客户家数:671家
- 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
-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产品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诉讼(仲裁)事件:2014年报- 诉讼(仲裁)金额:尚余1,000多万- 诉讼(仲裁)结果: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起诉(仲裁)人: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诉讼(仲裁)事件: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诉讼(仲裁)金额:80万元- 诉讼(仲裁)结果: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项目信息
基本信息
-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姓名:许培梅
-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 从业经历: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审计报告9家。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顾欣
-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 从业经历: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晓燕
-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 从业经历: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6家。
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
-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审核费用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 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 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与立信沟通确认,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及募集资金专项审核等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 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 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 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天职国际、立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生效日期
- 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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