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5日收盘,维力医疗(603309)报收于13.19元,上涨1.23%,换手率0.91%,成交量2.64万手,成交额3465.0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维力医疗主力资金净流出600.24万元,占总成交额17.32%。
- 公司公告:维力医疗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和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应资格。
- 法律意见: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交易信息汇总
- 主力资金净流出600.24万元,占总成交额17.32%;
- 游资资金净流入340.21万元,占总成交额9.82%;
- 散户资金净流入260.04万元,占总成交额7.5%。
公司公告汇总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6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 监事会核查意见: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6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和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应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法律意见
-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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