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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股市必读:新华文轩(601811)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51.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0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20 05: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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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19日收盘,新华文轩(601811)报收于14.4元,下跌1.03%,换手率0.57%,成交量4.53万手,成交额6506.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新华文轩主力资金净流出651.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02%。
  • 公司公告: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交易信息汇总

  • 主力资金净流出651.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02%;
  • 游资资金净流入55.21万元,占总成交额0.85%;
  • 散户资金净流入596.68万元,占总成交额9.17%。

公司公告汇总

  • 公告编号:2024-043
  • 公告内容:新华文轩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81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175,098.0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5,380,919.5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1,725,073.00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化: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的内容进行变化,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四川人民出版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银证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 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 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乙方按月向甲方二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以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抄送给丙方。
  • 本协议自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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