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5日收盘,智微智能(001339)报收于35.52元,下跌2.09%,换手率7.37%,成交量5.38万手,成交额1.95亿元。
智微智能2024-11-1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70.69万元,占总成交额4.97%;游资资金净流出708.62万元,占总成交额3.63%;散户资金净流入1679.3万元,占总成交额8.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16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6名,通讯出席1名(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为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7日和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0月31日和2024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股东大会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召开,由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9,928,7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79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2人,代表股份数713,7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843%。出席会议的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各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00,563,139股,占99.9211%;反对53,000股,占0.0527%;弃权26,400股,占0.0262%。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00,564,939股,占99.9229%;反对50,600股,占0.0503%;弃权27,000股,占0.026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100,562,639股,占99.9206%;反对71,000股,占0.0705%;弃权8,900股,占0.0088%。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00,557,839股,占99.9158%;反对69,100股,占0.0687%;弃权15,600股,占0.0155%。- 结论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8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1,065,359股减少为250,336,85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51,065,359元减少为250,336,859元。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邮政编码:51800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东莞智微日常经营所需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2021-02-07 -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智盛路6号 -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五金产品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移动终端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五金产品、模具;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资产总额(元):915,796,138.13 - 负债总额(元):236,326,682.75 - 净资产(元):679,469,455.38 - 营业收入(元):176,932,508.35 - 利润总额(元):870,076.34 - 净利润(元):-916,320.17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 资产总额(元):983,949,765.62 - 负债总额(元):281,526,599.86 - 净资产(元):702,423,165.76 - 营业收入(元):358,680,494.72 - 利润总额(元):26,682,094.69 - 净利润(元):19,384,346.11-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 - 被担保人:东莞智微 - 保证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三年 -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董事会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微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经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事项提供担保。-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5,167.05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7.0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经公司股东袁微微女士提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詹伟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詹伟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次补选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袁微微(主任委员),袁烨、彭钦文- 审计委员会:詹伟哉(主任委员),彭钦文、郭旭辉- 提名委员会:彭钦文(主任委员),高义融、袁微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义融(主任委员),詹伟哉、涂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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