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5日收盘,英诺激光(301021)报收于38.99元,上涨20.01%,涨停,换手率17.93%,成交量27.16万手,成交额10.18亿元。
英诺激光2024-11-1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股价提醒英诺激光11月15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8.99元。该股于9点57分涨停,9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3048.63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52%。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487.88万元,占总成交额9.32%;游资资金净流出6063.49万元,占总成交额5.96%;散户资金净流出3424.39万元,占总成交额3.36%。龙虎榜上榜沪深交易所2024年11月15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英诺激光(301021)因日涨幅达到15%的前5只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证券代码:301021)交易价格于2024年11月13日、11月14日、11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控股股东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股东厦门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于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ZHAO XIAOJIE先生此次不减持其通过德泰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艾泰投资的合伙人邹逸琴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ZHAO XIAOJIE先生的母亲,参与本次减持计划。此次减持计划不会对英诺激光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英诺激光控制权发生变更。截止目前,该减持计划尚处于等待期。 6.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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