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2日收盘,信质集团(002664)报收于15.36元,上涨0.2%,换手率5.38%,成交量21.61万手,成交额3.33亿元。
信质集团2024-11-12资金流向如下: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13.44万元,占总成交额4.54%;游资资金净流入699.95万元,占总成交额2.1%;散户资金净流入813.49万元,占总成交额2.44%。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64,证券简称:信质集团)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叶小青女士出具的《关于叶小青女士证券账户之误操作的情况说明》,获悉叶小青女士于2024年10月29日存在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此前,公司已于2024年8月17日、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与本次叶小青女士的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的行为。
经核查,叶小青女士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8月17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为4,57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5,769.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2.63元/股。2024年9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数量为4,800股,成交总金额为57,216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1.92元/股。本次短线交易买入公司股票数量为3,000股,成交总金额为41,25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3.75元/股。根据短线交易买卖结果分析,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获利情形,待后续根据合规减持卖出后,才能最终计算是否存在获利情况。
公司知悉上述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公司股东叶小青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1.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叶小青女士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但由于本次交易所不存在获利情形,因此不存在收益上缴的情形。2. 经核查,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叶小青女士误操作导致,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本次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叶小青女士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向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经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严格遵守《证券法》的规定。3.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短线交易事项,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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