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1日收盘,荣晟环保(603165)报收于12.11元,上涨1.51%,换手率1.38%,成交量3.75万手,成交额4501.3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荣晟环保主力资金净流出205.12万元,占总成交额4.56%。
- 公司公告:荣晟环保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公司公告:荣晟环保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5.12万元,占总成交额4.56%;游资资金净流入16.78万元,占总成交额0.37%;散户资金净流入188.33万元,占总成交额4.18%。
公司公告汇总
- 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2024年10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年11月11日14时,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冯荣华主持。
- 出席人员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持有公司股份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
- 议案审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及其子议案。
- 表决结果:
- 1.01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目的》:同意143,650,4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161%;反对467,4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41%;弃权86,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98%。
- 1.02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同意143,652,8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178%;反对465,0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24%;弃权86,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98%。
- 1.03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同意143,654,4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189%;反对465,0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24%;弃权84,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87%。
- 1.04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起止日期》:同意143,532,8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46%;反对579,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18%;弃权91,6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6%。
- 1.05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同意143,522,1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271%;反对595,4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128%;弃权86,4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01%。
- 1.06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同意143,534,2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55%;反对585,0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84,7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89%。
- 1.07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同意143,662,6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246%;反对456,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165%;弃权84,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89%。
- 1.08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同意143,652,1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173%;反对461,5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200%;弃权90,3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27%。
- 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 回购股份目的: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 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
- 回购股份数量: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6.36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6,112,469至12,224,93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24%至4.48%。
- 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4.35%、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5.76%、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8.76%。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回购股份后注销安排: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安排: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