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8日收盘,津膜科技(300334)报收于6.85元,上涨0.29%,换手率3.98%,成交量12.02万手,成交额8194.4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津膜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691.38万元,占总成交额8.44%。
- 公告:津膜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参与投资设立膜材料科创基金的议案》。
- 公告:津膜科技将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公告:控股股东航膜集团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确保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交易信息汇总
津膜科技2024-11-08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91.38万元,占总成交额8.44%;游资资金净流入105.88万元,占总成交额1.29%;散户资金净流入585.5万元,占总成交额7.15%。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
- 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会议室。
-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9名)。
-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投融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营销总监、生产总监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参与投资设立膜材料科创基金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梁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
- 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耀华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融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宋辉鹏先生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参与投资设立膜材料科创基金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监事施耀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至2024年1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
-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权登记日
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
会议出席对象
- 截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参与投资设立膜材料科创基金的议案》
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登记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证券部
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11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证券部收,邮编:30045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2)66230126
- 联系传真:(022)66230122
-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
- 邮政编码:300457
- 邮箱: ir@motimo.com.cn
- 联系人:宋辉鹏
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参与投资设立膜材料科创基金的公告
- 控股股东参与投资设立基金情况
- 控股股东航膜集团拟联合河北省科技金融发展促进中心、沧州市新兴产业发展母基金(有限合伙)、沧州高新区创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地方国有基金、国有出资平台单位及其他出资单位共同出资组建沧州膜材料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航膜集团拟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10%。
- 北京航科君富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沧州膜材料科创基金管理人。
基金主要对膜材料及成套装备制造、应用工艺及相关产业领域优质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同时重点支持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提供的符合上述范围的科技企业。
航膜集团就参与基金出资事项向公司出具的承诺
- 航膜集团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确保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具体措施包括:基金投资决策需经上市公司书面确认后实施;支持上市公司优先收购基金合伙份额或基金所投资的标的项目;推进符合条件的标的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
- 航膜集团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承诺在航膜集团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有效。
该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 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 2024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梁峰先生回避表决。
2024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监事施耀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控股股东参与基金出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控股股东联合相关出资单位投资设立膜领域科创基金是基于对公司所在行业前景的看好。
- 控股股东出具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有助于为本公司获得膜领域优质企业并购机会、优质膜技术团队投资机会,降低本公司因直接介入股权投资和产业并购整合可能面临的风险,推动本公司膜主业高质量发展。
控股股东参与膜材料科创基金出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现阶段控股股东参与投资设立膜材料科创基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如未来因认购基金合伙份额或基金开展投资运作等形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膜材料科创基金现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暂未完成工商注册,且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公司管理层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参与设立膜材料科创基金事项,并在按照承诺函获得相应表决权、管理权的情形下积极参与基金相关投资及决策管理,督促控股股东履行相关承诺,保护公司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 公司管理层将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积极考察基金运作情况并决定是否向控股股东提出行使受让其所持基金合伙份额;届时如有计划受让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公司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