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8日收盘,中钨高新(000657)报收于10.18元,下跌1.55%,换手率3.96%,成交量49.4万手,成交额5.13亿元。
中钨高新2024-11-08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43.67万元,占总成交额9.44%;游资资金净流入966.78万元,占总成交额1.88%;散户资金净流入3876.89万元,占总成交额7.5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特别提示:1.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47,720股,涉及人数10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535%。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38元/股(调动、退休、身故的另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2,062,997.73元。2. 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747,720股。
无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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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于 2024年 11月 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近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主要内容包括:补充业绩承诺相关调整内容、补充已履行的审批程序、补充标的公司对苏水罚字〔2023〕第 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整改措施、补充标的公司矿业权预测期净利润的计算方式及业绩承诺合理性、补充说明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已经考虑募投项目完成后标的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矿石品位提高带来的投资收益、补充《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本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与声明: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3、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公司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出具声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引用其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保证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及摘要中引用其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二、募集配套资金简要介绍 三、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七、本次重组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八、五矿股份及 一致行动人五矿钨业通过本次重组提高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发出要约 九、其他重大事项重大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延续的风险 二、1万 t/d采选技改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资源储量核实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 四、未来产量受钨矿开采指标限制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五、有色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业绩下滑及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七、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八、相关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九、市场竞争风险 十、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十一、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借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2、国家政策支持钨产业链上游资源保障和下游转型升级 3、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履行资本市场承诺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深化国企改革,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2、整合钨产业链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3、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7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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