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7日收盘,云南锗业(002428)报收于29.6元,上涨10.0%,涨停,换手率33.29%,成交量217.41万手,成交额62.6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云南锗业11月7日涨停收盘,收盘价29.6元,15次打开涨停,封单资金为6267.8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32%。
- 公司公告:云南锗业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公告: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光伏级锗产品、红外级锗产品(镜片毛坯)、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销量较上年同期上升;光纤级锗产品、红外级锗产品(镜头、光学系统)、材料级锗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 公司公告:2024年6月初至10月末,公司主要产品材料级锗产品(主要为区熔锗锭)价格出现快速上涨,由6月初的9900元/公斤上涨到18700元/公斤。
- 公司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对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 公司公告:鑫耀公司正在筹划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投资意向方为国内相关产业投资基金。
交易信息汇总
云南锗业2024-11-07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股价提醒云南锗业11月7日涨停收盘,收盘价29.6元。该股于9点36分涨停,15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6267.8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32%。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6亿元,占总成交额1.69%;游资资金净流出7933.93万元,占总成交额1.27%;散户资金净流出2685.1万元,占总成交额0.43%。龙虎榜上榜沪深交易所2024年11月7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云南锗业(002428)因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5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4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
- 近期经营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光伏级锗产品、红外级锗产品(镜片毛坯)、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销量较上年同期上升;光纤级锗产品、红外级锗产品(镜头、光学系统)、材料级锗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75.64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47.45万元。
- 内外部经营环境:2024年6月初至10月末,受短期市场供需变化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材料级锗产品(主要为区熔锗锭)价格出现快速上涨,根据亚洲金属网公开信息,区熔锗锭报价平均价由6月初的9900元/公斤上涨到18700元/公斤。产品价格的上涨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产品的平均报价并不等于期间实际成交均价,且公司在价格上涨前签订的订单价格系根据当时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实际成交均价难以达到上述公开报价。此外,锗金属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产品原料成本上升,对下游客户的采购积极性造成了一定影响,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材料级锗产品(锗金属)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
- 正在筹划的事项情况
- 增资事项:2024年11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对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中科鑫圆全部股权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价对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鑫耀公司将取得中科鑫圆100%股权,公司将持有鑫耀公司84.53%股权,公司对鑫耀公司、中科鑫圆控制地位不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中科鑫圆股东会审议批准,尚需鑫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且其余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增资扩股:基于控股子公司鑫耀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鑫耀公司正在筹划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投资意向方为国内相关产业投资基金。目前关于增资扩股的交易方案内容尚未确定,商业谈判还在进行中,除保密协议外,公司与投资意向方尚未签署任何合作协议,相关事项尚未取得公司及投资意向方的审议批准,该事项推进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对鑫耀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