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6日收盘,华锋股份(002806)报收于12.54元,上涨3.29%,换手率20.45%,成交量31.04万手,成交额3.96亿元。
华锋股份2024-11-06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483.6万元,占总成交额3.75%;- 游资资金净流入387.76万元,占总成交额0.98%;- 散户资金净流入1095.84万元,占总成交额2.77%。
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8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70元/股)的130%。若在未来触发“华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华锋转债”。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5,24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5,2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月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82.SZ”。
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华锋转债”的转股期限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12月3日。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8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70元/股)的130%。若在未来触发“华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华锋转债”。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华锋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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