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日收盘,欣旺达(300207)报收于21.7元,下跌4.07%,换手率3.43%,成交量59.24万手,成交额13.02亿元。
欣旺达2024-11-01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66亿元,占总成交额12.77%;- 游资资金净流入1563.31万元,占总成交额1.2%;- 散户资金净流入1.51亿元,占总成交额11.5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9元/股(含)。
因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19.7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基于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28.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948,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862,217,256股的0.70%,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最高成交价为18.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34,497.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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