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30日收盘,应流股份(603308)报收于14.24元,上涨1.28%,换手率3.95%,成交量26.84万手,成交额3.8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应流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3462.47万元,占总成交额9.03%。
- 公司公告:应流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 股东大会:应流股份将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
-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流股份计划发行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信息汇总
- 主力资金净流入:3462.47万元,占总成交额9.03%
- 游资资金净流入:571.07万元,占总成交额1.49%
- 散户资金净流出:4033.55万元,占总成交额10.51%
公司公告汇总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 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 参加人:
- 截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会议议程: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审议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审议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制定目的: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债券基本信息:本次可转债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 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 依照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 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 根据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 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有的可转债
- 获得有关信息
- 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 享有其他作为公司债权人的权利
- 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 遵守公司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 缴纳认购资金
-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 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 承担其他义务
-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 审议公司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
- 审议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的解决方案
- 审议公司减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 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变更、解聘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审议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 公司董事会或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在特定情形下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 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 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 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 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
- 表决结果需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 生效与公告: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并应及时公告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 附则: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于本次可转债全部赎回或者全部转股之日失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 目的: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
- 定义: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 原则:募集资金使用应规范、透明、注重效益,控制投资风险。
- 存储: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 使用:募集资金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
- 变更: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 管理与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 生效: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对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定价、发行方式以及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等进行了充分论证。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建设的规模和内容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关于制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制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和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有利于相关工作高效、有序的推进和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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