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9日收盘,富春股份(300299)报收于5.37元,下跌3.42%,换手率6.51%,成交量44.93万手,成交额2.45亿元。
富春股份2024-10-29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53.96万元,占总成交额6.74%;游资资金净流出491.96万元,占总成交额2.0%;散户资金净流入2145.93万元,占总成交额8.74%。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C区25号 -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 联系电话:0591-83992010 - 电子邮箱:fuchungroup@fuchun.com- 申报所需材料: -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事项: -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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