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9日收盘,佳士科技(300193)报收于9.28元,下跌3.53%,换手率3.44%,成交量15.05万手,成交额1.4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佳士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2371.48万元,占总成交额16.7%。
- 公司公告:佳士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5,249,961.00元。
交易信息汇总
佳士科技2024-10-29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371.48万元,占总成交额16.7%;- 游资资金净流入408.76万元,占总成交额2.88%;- 散户资金净流入1962.72万元,占总成交额13.83%。
公司公告汇总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证券代码:300193
-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39
特别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93,598,66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7,348,8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476,249,805股。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95,249,961.00元÷493,598,667股×10股=1.929704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1929704元。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1929704元。
权益分派方案
-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7,348,862股后的476,249,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5日。
权益分派对象
-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权益分派方法
-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1,股东账号:01*949,股东名称**:潘磊
- 序号:2,股东账号:00*248,股东名称**:徐爱平
- 序号:3,股东账号:08*143,股东名称**: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栋1606~1610
- 咨询联系人:麻丹华
- 咨询电话:0755-21674251
- 传真电话:0755-21674250
备查文件
-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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