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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股市必读:利亚德(300296)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32.01万元,占总成交额2.0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0-29 06: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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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0月28日收盘,利亚德(300296)报收于5.31元,上涨1.14%,换手率2.75%,成交量57.42万手,成交额3.0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利亚德主力资金净流入632.01万元,占总成交额2.09%。
  • 公司公告:利亚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4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归属日为2024年10月28日。

交易信息汇总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32.01万元,占总成交额2.09%;
  • 游资资金净流出52.69万元,占总成交额0.17%;
  • 散户资金净流出579.32万元,占总成交额1.92%。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4-083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4年10月28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1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40万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安排: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8日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近日公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 激励计划简介: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数量分配情况:
      • 姜毅 副总经理 100万股 50% 0.04%
      • 邓凤翔 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渠道中心总经理 100万股 50% 0.04%
      • 合计(2人) 200万股 100% 0.08%
      • 授予价格(调整前):每股3.40元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和归属安排:
      •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为30%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为30%
        •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为40%
      • 归属条件: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或2021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
        •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8%;或2022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 第三个归属期: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6%;或2023年Micro LED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或2023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08%
      • 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 个人绩效考核完成率(S)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 S < 70% 0
        • 70% ≤ S ≤ 100% S(即等比例归属)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2024年9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统一办理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 授予日:2021年7月16日
    • 归属数量:40万股
    • 归属人数:1人
    • 授予价格:3.26元/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批次:第三个归属期
    • 归属数量及对象:
      • 姜毅 核心业务人员 100万股 40万股 40%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 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0月28日
    • 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0万股
    •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9月3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191号,截至2024年9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对象1人合计股票认购款项1,304,000元。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本次归属股数未超过公司已回购股份数,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总额不变。本次归属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归属股份共计40万股于2024年10月28日上市流通。
    •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限售条件流通股:438,856,394股 17.35% 300,000股 0.01% 439,156,394股 17.36%
      • 高管锁定股:438,856,394股 17.35% 300,000股 0.01% 439,156,394股 17.3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90,539,621股 82.65% -300,000股 -0.01% 2,090,239,621股 82.64%
      • 总股本:2,529,396,015股 100.00% -- -- 2,529,396,015股 100.00%
    • 本次归属对公司财务指标及控制权的影响: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710,819.5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130元/股。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因此,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及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等事项均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17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此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方法及结果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 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利亚德本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本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 备查文件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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