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解除对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旭东合计持有的亚邦股份11,890万股的冻结;将上述11,890万股亚邦股份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流拍价2.76亿元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本次裁定执行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85%。此外,国经集团前期司法拍卖竞得并经法院裁定成交的亚邦股份股票5,010万股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8.7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经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常州市武进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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