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8日收盘,横店影视(603103)报收于11.5元,上涨2.22%,换手率0.85%,成交量5.38万手,成交额6121.0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横店影视主力资金净流出299.7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28.66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横店影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现金红利0.12元,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10月25日。
交易信息汇总
横店影视2024-10-18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9.76万元,占总成交额4.9%;游资资金净流出28.9万元,占总成交额0.47%;散户资金净流入328.66万元,占总成交额5.37%。
公司公告汇总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证券代码:603103
- 证券简称:横店影视
- 公告编号:2024-033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元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0/24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0/25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5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9月 11日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34,2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6,104,000.00元。
三、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0/24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0/25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25
四、分配实施办法
- 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 自行发放对象:
- 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东金华恒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股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元;股东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元,待股东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代扣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08元。
-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8元。
-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公司 A股股票(“沪股通”)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8元。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本次公司权益分派事项有任何疑问的,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6751333
特此公告。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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