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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股市必读:伟测科技(68837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28.91万元,占总成交额4.0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0-16 05: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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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0月15日收盘,伟测科技(688372)报收于59.0元,下跌1.91%,换手率4.44%,成交量3.45万手,成交额2.0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伟测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828.91万元,占总成交额4.04%。
  • 公告:董事于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 公告: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未实施减持计划,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6.06%。
  • 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公告:刘丹女士被聘任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交易信息汇总

伟测科技2024-10-1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28.91万元,占总成交额4.04%;游资资金净流入1315.91万元,占总成交额6.41%;散户资金净流出487.0万元,占总成交额2.37%。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于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和公司的日常运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疌泉”)持有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896,13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6.0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年 10月 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 2024年 6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江苏疌泉自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47,11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00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4日收到股东江苏疌泉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 2024年 10月 12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江苏疌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0股。2024年 7月 18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13,373,910股增加至 113,834,777股。江苏疌泉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6.06%。
  •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身份: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持股数量(股):6,896,131
  • 持股比例:6.08%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5,304,716 股,其他方式取得: 1,591,415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股东名称: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减持数量 (股):0
  • 减持比例:0.02%
  • 减持期间:2024/7/13~2024/10/12
  •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0-0
  • 减持总金额(元):0
  •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1,247,113股
  • 当前持股数量(股):6,896,131
  • 当前持股比例:6.0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两次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乔从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综上,监事会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72,证券简称:伟测科技)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丹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021-58958216,电子邮箱:ir@v-test.com.cn,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胜路38号D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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