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5日收盘,中贝通信(603220)报收于21.9元,上涨1.72%,换手率8.96%,成交量38.87万手,成交额8.7亿元。
中贝通信2024-10-15信息汇总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97.15万元,占总成交额1.26%;游资资金净流入1373.86万元,占总成交额1.58%;散户资金净流出2471.01万元,占总成交额2.84%。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中贝转债”2024年付息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可转债付息债券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10月21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10月21日(由于2024年10月19日为非交易日,可转债付息日顺延至2024年10月21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发行日期:2023年10月19日- 发行数量:517万张(51.7万手)- 发行面值: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总额:人民币5.17亿元- 发行票面利率:第一年0.20%- 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上市日期:2023年11月21日- 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9年10月18日- 最新转股价格:21.06元/股
本次付息方案- 本次付息为“中贝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本年度票面利率为0.2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的“中贝转债”兑息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
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贝转债”持有人。
付息方法- 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中贝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本次兑息金额为人民币0.20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0.16元(税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中贝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20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2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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