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4日收盘,上海家化(600315)报收于17.15元,上涨0.82%,换手率1.42%,成交量9.52万手,成交额1.61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9.87万元,占总成交额1.05%;游资资金净流出129.84万元,占总成交额0.81%;散户资金净流出40.03万元,占总成交额0.25%。
上海家化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调整情况: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 20,257,663.80元(含税)调整为 20,166,779.40元;调整原因:自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4年 8月 2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回购注销 3,029,480股限制性股票,导致可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72,225,980股,以此计算利润分配总额为 20,166,779.4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8.47%。上海家化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元(含税)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2024/10/17|-|2024/10/18|2024/10/18|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72,225,9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166,779.40元...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本次现金分红,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3元...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年 1月 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27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税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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