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4日收盘,开特股份(832978)报收于11.0元,上涨4.56%,换手率3.81%,成交量3.41万手,成交额3679.77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2.12万元,占总成交额4.68%;游资资金净流入327.94万元,占总成交额8.91%;散户资金净流入97.1万元,占总成交额2.64%。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〇二四年- 第一章 总则:制订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公司名称: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79,261,468元;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等- 第三章 股份:股份形式为纸面形式,记名股票;发起人持股情况涉及郑海法、郑冰心等;股份总数为179,261,468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加股东大会等;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缴纳股金等- 第五章 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职权包括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利润分配需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通知形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等-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等-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信息、与投资者沟通等-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修改情形包括法律修改、公司情况变化等- 第十三章 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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