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14日收盘,郑煤机(601717)报收于12.88元,上涨0.86%,换手率2.27%,成交量34.93万手,成交额4.5亿元。
郑煤机2024-10-14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6.63万元,占总成交额0.95%;游资资金净流出1172.53万元,占总成交额2.61%;散户资金净流入745.9万元,占总成交额1.6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4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0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49,338,488元收购控股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102,209股股份,占恒达智控总股本的 14.4728%,对应每股交易价格约为 20.14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恒达智控的股份比例将由85.0197%提升至最高 99.4925%。公司部分关联方作为交易对方拟参与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49,338,488元收购控股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102,209股股份,占恒达智控总股本的14.4728%,每股交易价格约为20.14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恒达智控的股份比例将由85.0197%提升至最高99.4925%。关联监事刘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049,338,488元,收购控股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恒达智控 14.472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恒达智控的股份比例将由85.0197%提升至 99.4925%。公司董事焦承尧、贾浩、付祖冈,公司监事刘强,公司现任及离任未满 12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付奇、张海斌、黄花、李卫平,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河南资产企业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河南泓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在恒达智控层面的一致行动人郑州峰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参与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评估基准日 2024年 6月 30日的恒达智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并综合考虑利润分配影响后,确定本次交易恒达智控估值为 72.51亿元,对应每股交易价格为 20.14元/股。交易对价合计 1,049,338,488元(含税金额)。本次交易的部分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协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告“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恒达智控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厚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内部业务、技术、财务、市场、资本运作等全方位优化整合资源,增强集团内部业务协同发展能力,推动恒达智控持续高质量发展,推进集团智能化和数字化战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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