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划合计共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92%股份而触发。该事项完成前,蜀道集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6.39%的股份,该事项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要约收购价格为4.55元/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宏达股份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宏达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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