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8日ST聆达公开信息显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明圣、首席执行官(CEO)林志煌、副总裁谢景远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聆达”)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4年1月30日,ST聆达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900万元至-3,800万元。2024年4月10日,ST聆达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预计净利润修正为-24,900万元至-29,800万元。2024年4月27日,ST聆达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ST聆达2023年净利润为-26,199万元。ST聆达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
处罚决定如下:
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财务总监谢景远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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