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莱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关于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原告请求公司与另外三被告共同赔偿损失暂定4500万元。公司表示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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