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9日收盘,兴业股份(603928)报收于7.28元,上涨0.97%,换手率0.79%,成交量2.08万手,成交额1515.0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17万元,占总成交额1.4%;
- 公司公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元,股权登记日为2024/9/13;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17万元,占总成交额1.4%;游资资金净流出152.73万元,占总成交额10.08%;散户资金净流入131.56万元,占总成交额8.68%。
公司公告汇总
- 兴业股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4元。相关日期如下: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2024/9/13|-|2024/9/18|2024/9/18|。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62,08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483,200元。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元;对个人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6元。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6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0.04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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