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董秘互动 - 正文

恒邦股份董秘回复: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4-09-03 16:45:0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恒邦股份(002237)09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上一个问题描述可能不够准确,我再重新描述一遍。股吧内传言公司将因为信息披露违法将被立案调查,请问是否属实?另外关于8月份的事故是否还有未披露的事项?后续是否会继续披露?如果目前没有被立案,后续有没有可能被立案调查?

恒邦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信息披露请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为准。事故相关进展请您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邦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