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8月29日收盘,华宝新能(301327)报收于69.48元,上涨4.45%,换手率2.84%,成交量9821.0手,成交额6739.62万元。
华宝新能2024-08-29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37.25万元,占总成交额6.49%;游资资金净流入290.57万元,占总成交额4.31%;散户资金净流出727.82万元,占总成交额10.8%。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838,283.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611,478.4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780,177.03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84,277,592.34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46,609股后的123,953,3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078,809.65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之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书于2024年8月28日以电话、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作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独立董事李斐先生、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上午9:15~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9日。会议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594,596,404.45元。
公司拟减少一处经营场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北站壹号(创想大厦)大厦(工业区)2栋42层4202-4204。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包括调整经营场所信息、修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条款、增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内容。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孙慕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孙慕华女士通过持有成千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0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21%。孙慕华女士辞职后,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孙慕华女士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孙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在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起,孙刚先生正式离任财务负责人岗位,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5,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1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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