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8日赛特新材公开信息显示,非独立董事汪美兰因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担任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董事期间,你名下证券账户于2024年4月17日合计卖出赛特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000张,并于当天买入赛特新材可转债2,000张。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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