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25日西藏珠峰公开信息显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胡晗东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黄建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由于公司工作疏忽,导致公告中存在文字错误。主要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员在拷贝PDF文件后未进行仔细检查复核,导致了文中出现多处错别字,与证监局发出的监管文书不符。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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