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万丰股份: 天扬投资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天扬投资的分红决定权由天扬投资的决策层决定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4-04-25 17:04: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万丰股份(603172)04月2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根据公司披露,2021年6月、2022年4月分别以每10股3元、2元进行红利分配,但通过天扬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2020年12月入股)只在2023年前后拿到了两次每10股1元,共计每十股2元的分红,剩余的每10股3元的红利并没有分配给员工?根据公司披露,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该分红并不属于天扬投资的收入而是属于持有人员工的收入,公司已依法为员工缴纳了所得税,请问天扬投资何时向分配员工已纳税剩余每10股3元的红利?

万丰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天扬投资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天扬投资的分红决定权由天扬投资的决策层决定。谢谢!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丰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