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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04-10 0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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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4月10日奥瑞金公开信息显示,奥瑞金股东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陶、副董事长周原、副总经理张少军、章良德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们作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金)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9年8月14日至2022年2月22日期间,持股比例自45.29%变动为36.15%,权益变动比例达9.14%,你们在持有奥瑞金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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