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2日飞利信公开信息显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副总经理曹忻军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北京证监局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振华、曹忻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47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9年至2022年年报中未正确核算、列报和披露上海同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宝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海盈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检测场受托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义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二是2018年至2020年年报中未正确列报和披露对北京飞利信泽渊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渊基金)的投资。2018年母公司单体报表中对泽渊基金的投资成本未按认缴义务进行披露。2020年母公司单体报表中进行了更正,但未追溯调整母公司单体报表的期初余额和比较报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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