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20日ST奥康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总裁王进权、董事会秘书翁衡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目前,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二是公司资金支付、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财务人员存在混同。
处罚决定如下:
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振滔、时任总经理王进权、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翁衡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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