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漫步者(002351)02月2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贵公司表示:“为避免信息披露不对称,公司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东人数(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公司法》第97条和《公司章程》第四章第1节都规定股东有权对股东总数进行个人查询,这是否属于“监管部门的规定”?公司是否愿意维护股东合法权利?
漫步者董秘:您好,公司十分注重保障股东享有知情权,在保护全体股东相关信息安全的同时,积极配合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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