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月8日ST实华公开信息显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辜嘉杰、袁国强、宋卫普、范洪岩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2022年2月至3月期间,公司将价值5431.68万元的聚丙烯赊销给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惠石化”),公司未及时对此笔交易进行记账,也未在公司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直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才与晶惠石化补签了该笔交易对应的合同并入账,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报少记营业收入4807万元,少记净利润171.25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