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月7日电投产融公开信息显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浩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21年1月19日,你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预计2021年度向关联方借入资金余额为18.5亿元,议案中明确关联资金拆借及保理主要是指通过向关联方借款、开展保理等融入资金。2021年1月31日,你公司通过委托贷款、委拨贷款等方式向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借入资金余额为30.72亿元,超过经股份大会审议限额12.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6%。上述事项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2.与控股股东人员、业务不独立你公司子公司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管理人员高度混同,双方共用社保账户。你公司与河北公司均经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项目,双方存在同业竞争。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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