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绝味食品(603517)02月0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2023年贵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77.57%,根据年报预披露规则,净利润同比增长或下降超过50%就需要在次年1月31日前进行披露,贵司未进行披露,是否代表四季度净利润亏损起码超四千万以上?贵公司的股价屡创新低,请问是对投资者的利益不管不顾?
绝味食品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于与投资者交流一直持积极态度,公司将按要求切实保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