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25日天永智能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爱华、王海红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和风险提示不充分2023年1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称,拟终止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该募投项目长期不及预期,2022年底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前期在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却表示相关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提示该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不及预期及后续存在终止的风险。
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1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部分披露文字内容存在差错。一是关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存在差错,其中“锂电设备业务研发投入较大,子公司研发人员、项目人员薪酬及厂房费用摊销等固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存在差错,实际上半年研发费用和薪酬比同期减少;二是公司半年报关于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的业绩风险提示存在差错,实际公司2023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回款尚好。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及半年报更正版。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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