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11日豪美新材公开信息显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副总经理陈涛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豪美新材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汽车轻量化业务方面,上半年已累计取得280个车型定点项目,客户覆盖了华为问界等国产品牌及宝马等合资车型。豪美新材于2023年11月3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豪美新材回复投资者提问“公司为华为问界的供应商,目前订单情况如何”时称,“问界M7量产后为公司带了一定的订单增量”。2023年11月7日至14日期间,豪美新材股票及可转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股票交易三次触及异常波动,可转债交易出现两次异常波动,豪美新材在11月9日、13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称,豪美新材前期披露的汽车轻量化业务相关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直至本所于11月14日发出关注函,要求豪美新材核实说明相关事项后,豪美新材才在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相关披露事项的更正公告》中表示,公司的定位是整车厂的二级或三级供应商,直接客户主要为凌云股份等汽车零部件企业,相关产品终端应用涵盖了华为问界等国产品牌以及宝马等合资车型,2023年前三季度向零部件企业出货应用于问界车型相关产品的收入约479万元(含税),占公司前三季度销售收入约0.11%,对公司目前收入、利润影响较小。11月15日至11月17日,豪美新材股价连续下跌,再次触及异常波动。豪美新材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真实、客观、完整地披露汽车轻量化业务定位、与相关整车厂商的关系、对豪美新材的具体影响等,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导致股价连续异常波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处罚决定如下:
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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