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公告,控股股东中庚集团为其下属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中庚集团下属子公司因涉及与上海国坤保理合同纠纷,中庚集团作为担保人被上海国坤向上海市金融法院申请司法冻结中庚集团所持公司的1326.72万股限售流通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裁决后,中庚集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海国坤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后向中庚集团发出执行通知书,中庚集团在法定期限内未及时履行,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变价中庚集团持有公司的1326.72万股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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