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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源电气股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3-12-27 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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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2月26日森源电气公开信息显示,森源电气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重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根据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上公司)2019年9月披露的《关于收购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森源电气、森源集团、森源重工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森源电气以现金5.52亿元购买森源集团和森源重工合计持有的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环境)100%股权,森源集团、森源重工承诺森源环境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53亿元、0.80亿元、1.14亿元,合计不低于2.47亿元;如业绩承诺未完成,森源集团和森源重工将各承担50%的业绩补偿义务。2022年5月,经森源电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业绩承诺期变更为2019年、2020年、2022年,业绩承诺金额等其他事项不变。根据森源电气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森源环境2019年、2020年、2022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2.05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83.03%。根据前述公开披露文件,业绩补偿义务人森源集团、森源重工合计应补偿上市公司9,362万元,森源集团、森源重工各自应补偿4,681万元。截至目前,森源集团、森源重工未按照公开披露的利润补偿协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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