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公告,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史佩浩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永利股份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增持的永利股份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永利股份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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