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森控股(01580.HK)发布公告,于2023年4月11日,大森(菏泽)及美森(山东)接获中国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的通知,当中指出(其中包括)浙江资产管理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倘大森(菏泽)及美森(山东)各自未能于通知日期起三天内偿还未付本金额、利息及申索诉讼成本,则强制执行本金额分别约人民币890万元及人民币750万元的该等债务项下的抵押,而法院亦分别要求大森(菏泽)及美森(山东)就其资产作出报告。由于集团拟透过出售已抵押资产的方式偿付该等债务,预期法院将强制执行抵押并于拍卖中出售资产。
截至2023年4月14日收盘,大森控股(01580.HK)报收于0.1港元,上涨0.0%,换手率0.0%,成交量0.0股,成交额0.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大森控股港股市值1.57亿港元,在林业Ⅱ行业中排名第2。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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