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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601121)答投资者问

董秘,你好!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但贵公司1月11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定的发行价格是5.15元,是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这个120个交易日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吗,请解释,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宝地矿业发行价格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则确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5.15元/股,高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公司拟配套募集资金5.6亿元,配套募集资金届时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后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其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e互动     答复时间:2025/7/8 11: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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