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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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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在2024年半年报部分会计处理存在差错,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陈永辉、财务总监叶科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陈永辉、叶科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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