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陈永夫、夏俊清、韩德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永泰运存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和未按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问题。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金额因会计差错更正分别调减-4721.64万元、-1.61亿元、-2.57亿元。陈永夫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夏俊清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韩德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