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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腾讯、拉卡拉等20家公司入选北京第二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名单

来源:和讯网 2020-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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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示了北京第二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名单,总计有11个拟纳入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应用,涉及20家公司。

这11个项目分别为工商银行的基于智能机器人的移动金融服务项目;中国银行的基于区块链的产业金融服务;建设银行的5G+智能银行;北京银行的普惠小微企业贷产品;中国人寿和其北京分公司的“一路行”移动终端理赔产品;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北京分行联合申请的多方数据学习“政融通”在线融资项目;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天翼智能风险监控产品;国网征信有限公司和邮储银行的国网智能图谱风控产品;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民生银行的移动金融云签盾;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中关村银行、百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的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eKYC);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智能云小店服务。

人行营管部表示,现对以上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个人于2020年6月2日至6月15日(10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给人行营管部。反馈时请注明联系方式,内容需与公示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相关。

2019年12月23日,人行营管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启动会,率先在全国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2020年1月14日,人行营管部向社会公示首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名单,总计6个项目。分别是工商银行的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农业银行的微捷贷产品;中信银行、中国银联、度小满、携程联合申请的中信银行智令产品;百信银行的AIBank Inside产品;宁波银行的快审快贷产品;中国银联、小米数科、京东数科的手机POS创新应用。

可以看到,相较于第一批试点应用,第二批不再是一定要金融机构牵头设立,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金融科技企业,并要求,必须具有“业务普惠性”“技术创新性”“风险可控性”及“需监管支持”四项特点。

从区域上来说,2020年4月26日,试点从北京扩展到了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6市(区)进行。

人行上海总部此前发文称,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旨在秉持包容审慎并重的理念,探索新型柔性监管方法,建立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增强监管部门、创新主体、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良性互动,营造健康有序和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环境。

该项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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